《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溫人社發〔2020〕73號)和《溫州市就業創業補貼政策申報指南》(溫人社發〔2020〕85號)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現已到期廢止。文件中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的政策不再執行。為做好存量就業補貼(已享受且未兌現完畢的順延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區中小微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過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享受記錄。
二、申報時間
申請期為2023年。
三、申報方式
線上申報。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在PC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機登錄浙里辦APP,搜索“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領”,根據提示選擇轄區在線辦理申報??赏ㄟ^共享方式獲得本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共享后上傳并填寫相關信息即可。無法共享獲得畢業證書信息的,需上傳以下資料: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結果(國家政務服務平臺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務--教育考試--高等教育學歷認證);②技工院校的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③留學回國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和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查詢結果(國家政務服務平臺http://gjzwfw.www.gov.cn
--公共服務--教育考試--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查詢),并填寫相關信息。申報者應如實填報,提交的畢業證書和學歷證書資料圖片完整清晰,畢業年月和學歷層次信息須與上傳的證件資料一一對應。
四、聯系方式
市本級:0577-89090326
鹿城區:0577-88129822、0577-88990823
甌海區:0577-88520579
龍灣區:0577-86966769
洞頭區:0577-63482713
五、其他說明
(一)高校畢業生首次參保繳費時間早于畢業時間,享受時間從畢業證書標注的畢業時間次月1日起計算。
(二)順延期出現不符合條件的月份或年度無申請記錄的,則終止享受。終止前符合條件的月份可享受補貼。順延期從畢業后第三年開始起算,期限為24個月減去已享受的月份數。
(三)高校畢業生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派遣就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用工企業均需符合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并提供派遣協議和勞動合同。
(四)企業縣(市、區)隸屬關系按照企業養老保險參保地確定。
(五)中小微企業的劃型依據: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執行。(具體操作方式為:進入公眾號“浙江小微”,選擇“微查詢”,若查詢結果為小微企業,即符合條件;若查詢結果為非小微企業,依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標準執行。無法判斷的,申請人應提供單位2022年度的年報等材料佐證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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